考试公告

2016年2月武汉市公安局东湖风景区分局招聘简章

来源:未知时间:2016-02-23

    为进一步完善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公安分局办公室工作,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名派遣制员工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    一、招聘职位、人数和条件
    (一)岗位名称:文职人员 1
    1、招考对象: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的人员。曾受过刑事、治安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,现役军人、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,未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,不得报考。
    2、报考条件:(1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政治可靠、思想进步、遵纪守法、品行端正、责任心强,热爱并自愿从事文职工作;
(2)具有履行文职人员工作职责的能力,具有较强写作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、综合分析能力、组织协调能力、反应应变能力,能熟练操作电脑等。
(3)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。
    3、薪酬待遇:2100元/月,以上金额包含基本工资、绩效工资、加班补贴。
 
    (二)岗位名称:特勤大队协勤 若干
    1、招考对象:具有高中(中专)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的人员,报考者不限户籍,非武汉市城镇居民户籍、部队复原退伍军人、中共党员优先。曾受过刑事、治安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,现役军人、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,未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,不得报考。
    2、报考条件:(1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政治可靠、思想进步、遵纪守法、品行端正、责任心强,热爱并自愿从事协勤工作;
(2)男性,年龄18 至28周岁,身高1.70米以上,双眼裸视视力4.8、矫正视力5.0以上,有特殊技能的可适当放宽条件;
(3)身体健康,体形端正,面部无明显缺陷,无残疾、口吃、重听、色觉异常、重度平跖足和传染性疾病,无精神病史;
(4)具有履行协勤工作职责的能力,掌握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,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;
(5)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。
    3、薪酬待遇:2800元/月,以上金额包含基本工资、绩效工资、加班补贴。
 
    二、报名办法
    1、报名时间:即日起至2016年3月4日。
    2、报名要求:应聘者将个人简历,本人身份证、户口簿、毕业证等相关资历证书(应聘者为复原退伍军人的,需提供退伍证;有专业特长的,需出具有关证件),(电子文档可制成压缩文件包并注明姓名)发送至招聘邮箱:ggrc027@163.com。邮件上请务必注明“风景区分局”及“应聘岗位名称”,附件上请注明姓名。
 
    三、用工方式
    凡聘用人员一律实行派遣制用工方式。由武汉光谷人才市场有限公司与聘用者建立劳动关系,签订劳动合同,发放工资,并办理“五险”。
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武汉市公安局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分局政治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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